第四批国采执行最新通知发布
1、6省明确第四批国采执行时间
据梳理,目前辽宁、江苏、宁夏、河南、山西、浙江六省已经明确第四批国采落地执行时间。
此外,另据统计,有20省市已经发文要求第四批国采中选品种挂网申报,相信它们也将陆续明确最终的落地时间。
截至目前,仅有不到10个省市未就第四批国采中选结果的挂网以及落地发布通知。根据官方消息,第四批药品集采预计在5月前后落地,相信随着5月的临近,会有更多地区发布第四批国采中选结果的相关挂网通知或直接明确结果执行时间。
浙江
4月2日,浙江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正式公布了第四批国采中选结果的执行时间。

根据公告,第四批国采将于2021年4月28日开始在浙江执行,执行范围为浙江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至于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基金预付等政策仍然参照《浙江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据了解,上述执行方案规定,与中选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在线交易资格。
此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购销协议签订15个工作日内,向医疗机构预付当年约定采购金额的30%,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协议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
转载:新浪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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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 14:06